“操!”皮特大喊。“你又错过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抱歉了,”罗科再次道歉。

        你为什么进来这么费劲?这不是很难……这是他妈的涅槃,你可以弹奏任何音符,它都会听起来不错。但是你必须在节拍上弹奏点什么,皮特再次大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了,我知道了,”罗科紧张地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老兄,我觉得你做不到。我们已经干了一个小时,你每次都搞砸。这他妈的,老兄!!”皮特扔下他的法兰绒衬衫,走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彼特·亨特是一位高个子、瘦削的金发男孩,他把头发染成了漆黑色。他有着苍白的冰蓝色眼睛,与黑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给人一种刺眼的感觉。如果他把眉毛也染成和头发一样的颜色,那么这种效果会更加强烈。罗科在去年春天的一个偶然夜晚,在滑板公园遇见了彼特。像罗科一样,他也是高三学生。在罗科开始滑板之前,他们的朋友圈子有一些重叠,因此他们偶尔会相遇。但是,一旦罗科开始去滑板公园,他们几乎每天都会碰面。彼特以性情暴躁、脾气暴躁而闻名,这使得他成为高中车库乐队的主唱。他为整个乐队定下了愤怒和幻灭的基调。罗科很佩服他的声音,但彼特却让他感到相当恐惧——主要是因为他对音乐的态度。

        Pete一直在合唱团里演唱,甚至独奏——他的妈妈还在高中教声乐和合唱。他有足够的信誉和才华成为这个乐队的主唱——也许太有信誉了。其他成员都认为Pete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些街头信誉而加入乐队。他接受过古典音乐、合唱和音乐剧的训练——这类音乐是祖母们所喜爱的类型。但是,加入一个乐队是“前卫”的。他并不真正喜欢他们演奏的音乐,但它是新的,现在流行。乐队的其他成员都是自学成才的,在音乐能力方面都很粗糙。Pete从他的宝座上下来加入这个乐队。他知道自己在团体中拥有所有权力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皮特,真的吗?”拉兹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RazMatazz,也被称为RajPersephone,是一个身材中等、皮肤黝黑的高年级学生。他是半个亚洲印度人,半个希腊人。罗科在遇到彼特的时候也遇到了拉兹,他们俩很快就建立了联系,因为他们都是既不是黑人也不是白人的“棕色孩子”。除了这一点之外,罗科还特别佩服拉兹的镇定自若。他在贝斯上弹奏得非常出色——这是罗科喜欢他的另一个原因。尽管他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这个小镇上,但他却有着超越年龄的世界观。拉兹在学业和运动方面并不是特别突出,音乐显然是他的强项,尽管很明显他的父母没有培养他的音乐天赋。他直到他们组建弗雷德乐队之前不久才开始学习乐器,但他却像个自然而然的专业人士一样熟练地弹奏贝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管它了,它会没事的,”罗科道歉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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