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况,现在能保持正常的人实在没有几个,用这样的士气迎敌,胜算恐怕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就怕了?行!那就撤!七千人,连王羽走狗带着的五百人都打不赢……不,不是打不赢的问题,是连对方的面都没看到,就被吓得屁滚尿流了,还想什么荣华富贵?都滚去荒漠上吹冷风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阎柔冷笑有声,满怀讥嘲的语气刺得众人阵阵战栗,怒火、不甘与畏惧混杂在一起,互相争斗着,翻腾着,形成了极其复杂的情绪。

        若不是害怕失去入寇中原的机会,草原部族岂会如此齐心合力?久居边塞的杂胡们又何苦这么卖命?不挡住王羽和公孙瓒这两个部族杀手,那塞上诸部就等着饿死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想去吹冷风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。去草原存身,就得和各个部族争夺草场,人家可以呼朋唤友,你们有什么?烂命一条,还是过惯了舒坦日子的,即便能争赢,都不见得有好收成……今天跑了容易,但之后呢?仔细想想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阎柔的话重重的砸在众军心头,砸得他们眼冒金星。

        被说中要害了,虽说以杂胡自居,但塞上的杂胡和胡人毕竟不是一码事。杂胡早就习惯了中原的生活,不愿意也没那个耐力去塞外苦熬;而胡人同样视边塞的杂胡为可掠夺的对象,在草原上,部落间互相掠夺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,他们本来也没有什么民族概念。

        两者只有在共同面对汉军、汉人时,才会联合起来,若是有一方落难投靠另一方,面对的,只会是被彻底掠夺的命运――被当成牧奴是最好的结果,通常草原部族互相吞并时,只会留下女人和很小的孩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们只有五百人,只有五百!”阎柔张开左手,大声呼喝,提醒着,煽动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咱们这里足足有三千骑,就算他们有什么古怪,也是六个打一个,这样还能输?若是不冲,让他们继续放火烧下去,那就等着彻底崩溃吧。没了军队,就都是丧家犬了!还想活下去的,都给老子冲,冲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拼了!”终于有人下定了决心,跳下战马,抡着战刀冲向了黑暗中的点点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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