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山坐在开往市里的汽车上心里高兴的直想唱歌,一方面口袋里面揣着郑刚给的五万块钱,加上自己私自攒下来的三万块,总共有八万了,这趟出来多少算是有点收获,最重要的是终于摆脱了郑刚的控制,从今以后再也不用和他一起提心吊胆了。
妈的,这小子还闲老子给他带来危险,老子还闲和他在一起没安全感呢。
说不定公安局早就通缉他了。
在这个城市有谁认识老子,就是走在大街上也可以大声唱,当然,高燕是认识自己的,可那是个好女人啊,她不但不会害自己,反而救过自己的命呢。
在这这一点上那小子可是粘了老子的光!
爱山想着高燕的美貌,禁不住咽了口吐沫,恨不得马上飞到她家里,即使坐在她家的沙发上听她细声细气的说说话就够让人销魂的了。
在市中心的百货公司里,爱山花五十元给高燕买了一条纱巾,又花了一百五十元给爱琳买了一只玩具熊,她知道妹妹从小喜欢这玩意,经常晚上抱在怀里睡觉。
出了百货大楼,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,爱山就有点犯犹豫,到底是要去茶楼找高燕呢,还是到学校找爱琳,或者干脆到高燕家里去。
来的时候郑刚是交代他先去医院的,并没有让他找高燕,不过爱山很奇怪,平时郑刚总是絮絮叨叨地告诫他千万不能和高燕爱琳有任何联系,不能打电话,可这次出来,除了让他到医院打听他老子的消息以外,竟没有提醒高燕那里的危险,不知道他是忘记了还是一心只想着自己的老爹了。
哼!
老子偏不听你的,去不去医院那要看老子有没有时间,心情爽不爽才能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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