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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为了写好这篇自白,我特地花时间到银行保险箱,取回方仁凯前前后后写给我的上百封“情书”,挑出最有代表“性”的〔一语双关吧?嘻嘻!〕

        抄录下来;以百分之百的真实,来对映、说明我跟他婚外情“关系”的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仅管我根本不是什么“政治、公众人物”或“电影明星”;我的遭遇和故事,与“世界上很多人都会犯的错”八杆子打不着船;无意、也更无必要开什么记者会“诚实、交待”自己不可告人的过去;不过,既然我已经公开坦白,不如就干脆豁出去算了!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我相信这样更能符合当前人们对“说清楚、讲明白”的强烈要求;及满足大家对某种“外遇”、“老情人”关系的好奇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某些人“在外面玩女人”一不小心、或不得已,留下白纸黑字的证据;结果引起千万人极大兴趣:想知道究竟有什么神秘、或幕后阴谋;不但搞得乌烟瘴气,还成了茶馀饭后的笑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事实真相呢?

        或许追根究底也没啥大不了的,不过是男女真情流露,“摸摸小手”、“准备点中餐”、“陪睡个午觉”嘛;或性趣上来,彼此享受一下温馨、亲热亲热时,滴了些液体、沾到旅馆床单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没人知道就没事;可是若被掀了出来,面子上挂不住、一火大,就非得要犯错的一方受惩罚、付出代价不可。

        说穿了:这完全是咱们中国人…

        不,新、老台湾人社会,充斥的虚伪、和假道学作祟;强迫人家不得不说谎掩饰、冒充清白,还要他(她)说自己早已一五一十、澈底澄清了所有的疑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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