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才想到:方仁凯这次到硅谷是来出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在加州一共要呆六天、其中含一个周末;但他周六得前往圣地牙哥一家公司作示范讲习,只剩礼拜天休息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其他日子除了晚上,白天都要工作,怎么可能跟无所适事的我四处乱逛呢?

        而我,仅管丈夫人在台湾,要去任何地方,时间都不受限制;但还是以白天比较恰当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如果晚上一人出去,须先交待我管家,告诉她什么时候回来,总有点不方便;而且,要对一个下人解释自己的行踪、去处,也会觉得怪怪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是当自己心里有鬼,编理由说去会女伴、实际上却是赴男人的约。

        才讲出口,就像在打谎,更心虚怕被管家一眼就看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除非万不得已,总选择白天跟男的约,好在晚餐前后返抵家;以免作无谓的解释,也表现自己终究还是个好人家、规规矩矩、安于室的妇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现在,心中最重要、也是唯一的“情人”将不远千里、与我第一次再度见面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全力克服万难,配合他的时间;跟他共渡星期天的白天、其他日子的晚上再另谋约会之外,实在也别无选择馀地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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