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的斛是人们常用的小麦称量容器,一个用竹片编成的篓子,所以这个数字也是听一听就行,他根本不清楚要如何换算成公斤或升——好在这些并不重要,关键是他知道收缴的粮食能养活镇民就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关键在于第二点,如果按收缴七成自留三成的方式计算,收购的粮食应在七千斛左右,留作粮食和下一年种子的部分根本用不了那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换句话说,有部分农奴没有将剩下的三成粮食出售给市政厅,而是选择私自囤积在木棚中。

        虽说一早就预见了这样的情况,但实际发生时还是让他轻轻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囤粮的目的很明显,就是打算投机倒卖——如果小镇发生供粮不足,或是天灾**,他们这批粮食就能卖出比市价高得多的价格,翻上十几倍也不是没可能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是罗兰将粮食交易定为市政厅专营项目,并且购买者必须出示身份证的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粮食问题关系到边陲镇最基本的稳定,在早期粮食尚不富余的情况下,如果敞开限制出售,很容易被人大肆购入后囤积居奇,最后造成粮价上涨。

        实名制购买定量粮食,同时禁绝其他销售途径,才能将粮价维持在平稳线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殿下,您为何不强制收购农奴手中的小麦?”塞尼疑惑地问道,“反正律法也不允许他们卖给别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因为那是属于他们的私有财产,如何处置是他们的自由,”罗兰答道,“我没规定农奴不得自留粮食。你也可以理解为,只要明文没有禁止,就是被允许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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