铃声响起,表明该去上课了——这是他高年级的第一天的第一个学期。他的法兰绒衬衫带着一丝微弱的大麻气味……天哪,他希望自己现在有个嗨点。他很高兴能离开家,远离他那令人窒息的母亲。他很高兴能和朋友们在一起。
“嘿,洛克,”他最好的朋友奥斯汀从背后说。奥斯汀是一个全才——一个毫不起眼的标准白人来自一个体面的家庭。他认识奥斯汀自七年级以来。奥斯汀的家人刚搬到镇上。洛克知道那种感觉。洛克和他妈妈在他四年级时从宾夕法尼亚州搬回南方。她刚刚与第二任丈夫离婚,觉得有必要把一切都拔根搬回老家。洛克只拜访过他的祖父母,所以矿工溪从来不是他的故乡。洛克的爸爸在海军服役,因此他一直被带到各个地方。他从未发展出他妈妈浓厚的南方口音。从一开始,洛克就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属于某一个地方。他的父亲最终在弗吉尼亚州买了一栋房子,并在那里待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。在洛克遇到奥斯汀之前一年,他的父亲在一次事故中丧生。
罗科和奥斯汀之间有一种特殊的联系。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失去了父母,都是学校里的新面孔。无论是什么,他们总能找到共同点。只要老师说出什么不经意的脏话——比如“坚果”或“螺丝”,他们就能相视一笑,突然爆发出笑声。当午餐菜单上有土豆泥时,他们创造了一个词汇“土豆奶头”。
“哥们,我要去上课了,”罗科回答说。
奥斯汀问道:“你现在有什么?”
“公民课一”,罗科翻了个白眼。这将是一门容易拿A的课程。“我有公民课1和2,心理学和社会学,英语,西班牙语,微积分和物理。你呢?”
奥斯汀回答说:“制图,微积分,物理学,英语,会计和化学。该死的,我们今年除了英语之外没有任何共同的课程。那是在我的午餐时间。”
“嗯,我也是,”罗科回应道。“所以,我们有一个一起上课的机会。”罗科松了一口气,他将能够和他的好朋友共进午餐。他讨厌不得不与陌生人吃饭。
铃声响起,提醒所有人回到自己的座位上。
“我会在英语课上为你留个座位,”奥斯汀说完就跑下楼去了。罗科目送他走下楼梯。是啊,真的很高兴看到奥斯汀。他整个夏天都离开了,所以他们没有机会经常聚会。奥斯汀开始让他的头发长成伪穆勒头,这是当前的时尚。罗科更喜欢保持凯撒式发型,他认为自己会给这个该死的小镇带来一些风格。
罗科恰好在上课铃响之前走进了教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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