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我们初搬来加州,就跟丈夫讲:反正孩子己渐渐长大,想出去上班工作、每天好有点事做,才不会无聊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他却没答应,说他家生意做得那么成功,我身为大老板夫人,如果还要到别人的公司做事,成何体统?!

        “那,在硅谷自己的公司呢?我总可以去。帮帮忙吧?”我问丈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也不必!公司有洋人经理、业务很上轨道,用不着你去混日子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呆在家,还不是混…”“…日子?”还没讲出口,话就被打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只要把小孩教好,你爱干什么干什么,我都没有意见。学琴、学画、学学插花;不然,每天打打牌、瞎拼shopping、上上馆子也可以!”

        丈夫这话听起来像他蛮“疼”我。

        非但无法让我领情,反而激起强烈反感:难道我唯一的价值,只是作他的大老板“夫人”、张家“大少奶奶”?

        而其他的,就全无一可取之处吗?

        那我同时也是个“女人”的张太太,除了为他们张家传宗接代、在床上作个让丈夫泄欲的性工具;出入社交场合时穿得漂漂亮亮、打扮得雍容华贵,作他的附庸、为他赢取别人的羡慕与赞誉;像一件他所拥有的财产之外,身为杨小青的我又算什么呢?……

        难道我整个人,就仅仅是看得见的外在形象、和体面穿着下,只能让丈夫瞧、任他一个人像器皿般使用的身体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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