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智脸色霎白:“沈虎哥他……他早知道?”
到眼没说话。她拿起那枚断舌铜铃,指尖摩挲着冰凉的云纹,忽然想起沈虎最后一次熬安神汤时,她路过灶房,见他左手腕内侧有道新鲜刀口,深可见骨,血珠凝成暗红小点,被他随手抹去,混进药渣里倒掉。当时她只当是切菜失手,随口问了句“疼不疼”,他笑着摇头,说:“不疼,比不上记错一笔账疼。”
原来不是记错账。
是记下了自己的命。
“他没吃药。”到眼的声音很轻,却像一把钝刀,刮过每个人耳膜,“他把安神汤,全给我喝了。”
满院寂静。只有火锅汤底还在不知疲倦地沸腾,咕嘟,咕嘟,咕嘟——像一颗不肯停跳的心。
到眼突然站起身,大步走向院角那口沈虎每日擦拭三次的旧陶缸。缸里盛着清水,水面浮着几片干桂花。她伸手探入水中,指尖触到底部一个硬物——是沈虎埋进去的。她掏出来,是个陶罐,封泥完好。罐身刻着两个字:眼味。
她没开封。只是抱着罐子,转身,一步步走回桌边。火锅的热气扑在她脸上,蒸得睫毛湿漉漉的。她把陶罐放在自己面前,双手覆在冰凉的陶身上,像抱着一个尚有余温的躯体。
“今天,”她开口,声音哑得厉害,却异常平稳,“我们吃火锅。沈虎定的规矩——眼味开席,必有人先烫一片肉,敬灶君,敬食灵,敬……所有饿过肚子,却仍相信一碗热汤的人。”
她端起酒杯——不是烈酒,是沈虎酿的最后一坛桂花蜜酿,甜得发稠,香得忧郁。她将杯中蜜酿倾入锅中,琥珀色的液体融入红汤,瞬间晕开一圈温柔的金。
“敬沈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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